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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 |
2005-4-4 |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 记者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将促进我国有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食品安全。
国家认监委将根据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统一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标志,对全国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统一管理。记者同时了解到,此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经正式发布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今后凡在中国境内从事有机认证活动,必须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
20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兴起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后,世界范围内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蓬勃发展,有机食品的国际贸易额逐年迅速增长。据不完全统计,世界有机农业生产总面积已超过2400万公顷,有机农业以每年约20%左右的速度递增。目前世界上有31个国家颁布并实施了有机食品法规、标准。
我国的有机农业始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十多年努力,我国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已有了长足发展。但总体来说,我国有机产品和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正式实施,对于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认证体系,实现有机产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提高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刘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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