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工作制度
1、补贴资金使用范围执行年度省、县方案确定的对象、种类、数量和标准。
2、补贴资金使用按照年度公开摇号产生的顺序号逐一进行补贴操作。
3、补贴资金使用超过计划补贴指标时,原则上在年度内第二批计划补贴指标中优先享受,不在重新申报,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4、补贴资金年度内仍然不能满足购机者需要的,剩余的补贴对象顺序号下一年度报县政府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