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农业机械局
洮南市农业机械局
日期: 2015-09-06  来源:洮南市农业机械局
一、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发展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制定农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保证农业机械化不断向前发展。
3、对研制、生产、引进的农机产品和商品进行技术鉴定,质量检查与监督,把好农机产品和商品的生产、引进关,保护我市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4、按照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组织农机化生产,研制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
5、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及操作人员的检验、考核和培训,核发牌证等安全监理工作。
6、负责农用石油贮运、销售、供应和救灾油的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农机专项资金的投放使用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工资、人事的监督;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指数
洮南市农业机械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名,正科级建制,领导指数3名。
地址:洮南市富文东路268号;邮编:137100;电话:0436-6323504;传真:0436--622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