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
为保证补贴机具真正用于农业生产,防止套取补贴资金和倒卖补贴机具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特制订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制度如下:
一、由市农机局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二、市财政局会同市农机局对补贴购机户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乡镇农机站、财政所每年上、下半年各抽查一次。
四、监督检查后形成材料上报到市农机审批联合审批办公室,存档备查。
五、抽查时必须2人以上,详细填写入户调查表,被抽查农户签字,调查人员签字,农机站长签字盖章上报市农机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