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机
1、农业机械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制造。
2、农业机械的商标或厂标、出厂标牌、出厂编号及装置等应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3、外观整洁,机件、仪表、铅封及附属设备齐全完好,联结紧固,操作灵便,离合器、制动器和油门的踏板能自动回位,各部不得有妨碍操作、影响安全及限制原机性能的改装。
4、各管道接头、阀门、密封垫圈、油封、水封螺塞及结合面垫片齐全完好,按合严密,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
5、凡能引起伤害的运动件如起动爪、风扇、V 带、带轮、传动链、万向轴、动力输出轴等,其与人体可能接触的方位,必须设置防护板、罩、套或防护栏。
(二)、发动机
1、发动机应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怠速稳定,机油压力正常。
2、发动机的功率,新车和在用车均不得低于原标定功率的80%。
3、发动机的燃油消耗,新车和在用车均不得高于原标定的15%。
4、怠速及最高空转转速正常,运转乎稳,没有异响;关闭油门或拉出熄火拉钮,即能停止运转。
5、正常工作时的水温、机油温度、机油压力及燃油压力等数据符合规定。
(三)、传动系
1、离合器、变速箱、后桥、最终传动箱、动力输出装置及起动机传动机构的外壳无裂纹,运转时,无异响、无异常温升现象。
2、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符合规定要求,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不抖动;。
3、万向节、联轴器、传动轴装配正确,配合良好;传动用V 带、滚子链安装正确,松紧度适当。
4、变速器互锁装置应有效,不得有乱档和自行跳档现象;换档时操作灵活,变速杆不得与其他部件干涉。
5、差速锁的作用可靠,手柄或踏板回位应迅速,无卡滞现象。
(四)、车架及行走系
1、车架完整,不变形,无裂纹及严重锈蚀现象。
2、前桥不变形,无裂纹;后桥外壳及发动机支架无裂纹。
3、轮毂完好,安装松紧适度。
4、轮辋、辐板、锁圈无裂纹,不变形,螺母齐全,紧固可靠。
5、轮胎型号应符合原车规定,不准内垫外包,不准装用胎纹磨平的驱动轮和胎纹高度低于3.2mm的导向轮。轮胎胎壁和胎面不应有露线及长度大于25mm、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6、驱动轮胎纹方向不应装反(沙漠中除外),同一轴上的左右轮胎型号、胎纹相同,磨损程度大致相等;轮胎气压符合规定要求,左右一致;轮胎的原有配重,必须齐全;前后轮应按出厂轮距设置挡泥板;前轮前束值必须符合原机规定;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不准装用高胎纹轮胎。
(五)、转向系
1、在平坦、干硬的道路上转向轻便灵活,不得有摆动、跑偏及其他异常现象。
2、转向圆半径或最小转弯半径,符合规定参数。
3、转向垂臂、转向节臂及其间的纵、横拉杆连结可靠不变形,球头间隙及前轮轴承间隙适当,在平坦道路区段高速行驶时,前轮不得有目测能见的摆动。
4、全液压导向轮从一侧极限位置转到另一侧极限位置时,转向盘转数不得超过5 圈。
5、液压转向系油位正常,油品合格,各处不渗漏,油路中无空气。
(六)、制动系
1、制动器左右踏板必须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和定位装置。
2、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应符合规定要求;制动应平稳、灵敏、可靠,两侧制动器的制动能力应基本一致,左右踏板的脚蹬面应位于同一平面上。
3、采用液压式制动系的拖拉机,制动油位应正常,油品要合格,油路不得漏油或进气。
4、拖拉机单车制动锁定后,应能沿上坡及下坡方向停驻在坡度为20%的纵向干硬坡道上。
(七)、灯光信号及其他电气装置
1、电气装置应安装牢靠;所有开关操作方便,开关自如,不得因震动而自行接通或关闭。
2、电气设备及线路,不得产生短路或断路;照明和信号装置的任何一个线路如出故障,不得干扰其它线路正常工作。
3、发电机工作良好,蓄电池应保持常态电压;电系导线均须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靠并有绝缘封套;在导线穿越孔洞时,需设绝缘套管。
4、雾灯不少于1 只,安装在车前,上缘高度不超过前照灯;前照灯为黄色时,可不装后牌照灯1 只,灯亮时能照清整个后牌照面,生理可见度:夜间好天气时20m能看清牌照字码。
5、仪表灯不少于1 只,能照清仪表板上所有的仪表,且不眩目。
6、前照灯应装有远、近光变换装置,夜间远光亮时,能照清前方的距离应是每秒最高车速的5-7 倍;近光亮时,所有远光应能同时熄灭。
7、前位灯、后位灯、挂车标志灯、牌照灯、仪表灯能同时启闭,当前照灯启闭及发动机熄灭时均能点亮。
8、前、后位灯、转向信号灯、制动灯等可以相互或与其它灯共用双丝灯泡,但亮度要符合各灯的功能要求。
9、驾驶室仪表板上应设置与行驶方向相应的转向指示灯。
10、驾驶室必须安装灵敏有效的自动刮水器,并设置遮阳装置。
(八)、液压悬挂及牵引装置
1、液压悬挂机构工作灵敏,升降时不得有噪声及抖动现象。
2、液压系统油位正常,在工作压力下各部接头、接缝处不应漏油、渗油。
3、分置式液压系统升降操纵手柄应能保持在“中立”或“浮动”位置上,当油缸活塞上升到极限位置时,手柄应处动回到“中立”位置。
4、半分置式和整体式液压系统操纵手柄应能灵便移动。手柄操纵反应符合扇形板上的标准位置。
5、液压悬挂及牵引装置各杆件无裂纹、无损坏、不变形,调整适当,限位链、安全链及各插销、锁销齐全完好,各销孔无异常磨损。
(九)、驾驶室、外罩壳及其它
1、门窗启闭应轻便,能严密半闭。
2、驾驶室内、外部及外罩壳上,不得有任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其非金属件应具有较高抗燃烧的能力。
3、驾驶室四周视野应良好,前挡风玻璃必须采用透明度良好的安全玻璃,不准使用有机玻璃和普通玻璃。
4、驾驶员座椅要舒适,固定牢靠,前后可调整。
5、驾驶室内各操纵机件,布置合理,操纵方便。
6、必须设置号牌座两处,分别在前面和中部或右部和后面的中部或左部。
7、前部左右边各装一面后视镜,位置应适宜,镜中影像应清晰,能够看清车身后方的交通及农具工作情况。
8、燃油箱、蓄电池不得安装在驾驶室内,与排气管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
9、排气管出口的安装位置及方向,应保证所排出的废气无碍于驾驶员或其它操作者的健康。
10、容易引起烫伤的暴露零部件,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无意接触时的安全。
11、外部颜色要协调,不影响安全及观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