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财[2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农机管理局(办公室)、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确保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在总结近年经验和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创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