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提高拖拉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 “三率”水平,确保实现“十二五”安全发展目标,日前,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就各地2011年拖拉机“三率”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上海、重庆、新疆、广西、四川、海南、贵州、浙江、北京、宁夏的拖拉机上牌率位列前10名;重庆、新疆、陕西、四川、浙江、吉林、内蒙古、甘肃、上海、湖南的检验率位列前10名;山东、重庆、贵州、新疆、云南、浙江、青海、上海、宁夏、海南的持证率位列前10名。
湖北、河南、河北、山西、安徽的拖拉机上牌率排在最后5名;江西、河北、青海、河南、北京的检验率排在最后5名;河南、湖北、安徽、河北、陕西的持证率排在最后5名。
上海、重庆、新疆、广西、四川、海南、贵州、浙江、北京、宁夏、福建、云南、湖南的拖拉机上牌率达到70%以上;重庆、新疆、陕西、四川、浙江、吉林、内蒙古、甘肃、上海、湖南、云南的检验率达到70%以上;山东、重庆、贵州、新疆、云南、浙江、青海、上海、宁夏、海南、四川、内蒙古、天津的持证率达到70%以上。
通报指出,2011年,各地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地“三率”平均水平较2010年提高了2.43个百分点,但与“十二五” 末达到70%以上的“三率”目标相比,任务十分艰巨。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农机化管理司将在农机安全监理创建活动评价、项目建设安排等方面,对拖拉机“三率”水平排名前列的省份给予考虑,对后列的省份给予适当调减。
通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率”工作力度,将其列入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统计口径,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安全监管基础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检查,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