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农业部发布《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公示稿)公示公告。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的规定,农业部组织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工作,现发布《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公示稿)予以公示。
本次年度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三种情形:
一、增补产品。主要是经过企业申报、省级推荐和专家评审后,拟将列入国家推广目录的产品。有部分企业申报的产品未通过专家评审,主要是由于申报材料或企业、产品资质不符合基本条件,产品型号与鉴定证书不一致、主要性能不符合基本条件要求或性能指标偏低,企业超范围申报、数据不实或执行标准无效等原因。
二、变更产品。主要是已列入国家推广目录的产品在产品型号、企业名称或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已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核实,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变更。
三、取消产品。主要是已列入国家推广目录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过期,企业还未提供有效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取消。
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0年12月30日前)。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详细内容及附件请登录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12月7日“行政通知”栏目查询。(信息来源:10-12-17 农机化管理司 科教质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