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蛟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吉林市农机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补贴工作任务,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强、惠农政策,全年完成购置补贴资金1493.626万元,完成购置机具数量共计1032台(套),其中大中型轮式拖拉机419台,插秧机276台,玉米联合收割机250台,谷物收30台,烘干塔11台,喷雾器1台。清选机1台,捡拾打捆机5台,播种机3台,育秧设备36台,受益农户919户,拉动农民投资近3948.0222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成立由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以及市场监管、宣传、监督等事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各乡镇街区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机站、财政所、纪检、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市、乡镇(街)、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在补贴资金不能满足农民申购需求时,不得引发上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严格规范操作。1、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和省里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和农、财两部明确规定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坚持“三个禁止、四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这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必须坚决执行的规定和纪律,是政策的高压线,不能马虎和敷衍。2、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筑牢法纪防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绝不能将各项政策规定束之高阁、置若罔闻,更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违法违纪、以权谋私。3、切实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切实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切实保证农民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的自主权。
(三)加强监督管理。根据《蛟河市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蛟河市农业局及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澳门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app@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开展了农机总站联合乡镇机站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情况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机具(大中型、玉米收及水稻收获机械)在位情况、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农机站购机档案等进行检查。方式是采取入户核对、现场核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每个乡镇不少于10户。检查中深入到购机户家中或作业现场跟踪核对补贴机具。做到了见人见机,认真对照身份证明、机具型号、编号等信息与申请补贴的机具和购机户本人是否相符,并在检查结果中填写“在本地使用&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