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完成购置补贴资金2000.89万元,完成购置机具数量共计1149台(套),其中大中型轮式拖拉机522台,插秧机75台,联合收割机545台,烘干塔5台,青贮机2台。受益农户1097户,拉动农民投资近4701.92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我市成立由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以及市场监管、宣传、监督等事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各乡镇街区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机站、财政所、纪检、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市、乡镇(街)、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在补贴资金不能满足农民申购需求时,不得引发上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严格规范操作。按照省里要求采取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的调控方式,在补贴指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乡镇街区需求,按比例对补贴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各乡镇街区根据指标分配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资金不足时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1、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和省里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和农、财两部明确规定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坚持“三个禁止、四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这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必须坚决执行的规定和纪律,是政策的高压线,不能马虎和敷衍。2、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筑牢法纪防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绝不能将各项政策规定束之高阁、置若罔闻,更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违法违纪、以权谋私。3、切实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切实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切实保证农民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的自主权。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力度,对倒买倒卖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乡镇街区具体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监管,组织农机站、财政所等部门对机具使用情况全面的检查,每年检查二次。市财政局会同农业局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农业、财政部门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四)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今年我市继续在市政务大厅统一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体现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一是坚持公开补贴政策、操作流程和受益对象,杜绝暗箱操作,确保申请购机补贴的农民有平等的机会和权益。二是坚持公开补贴产品范围、补贴额和补贴产品经销商,保障农民购机有自主选择权,能够自主选择机具机型、自主选择经销商,把选择权和决定权真正交给购机农民。三是坚持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咨询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补贴对象、补贴进度等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保证权力在制度约束和公共监督下阳光运行。购机者只要登录蛟河农业机械信息网站,所有补贴信息都能查阅。
三、存在问题
1、由于受耕作方式的改变、农民思想发生了巨大改变,耕、种、收已经离不开农业机械,出现了农民购机热情高涨,导致补贴资金缺口很大。
2、补贴资金无法满足需求,未享受补贴的农民情绪较大,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