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动发动机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离合器处于分离位置。
(2)手摇起动要紧握摇把,站立位置要正确,发动机起动后立即取出摇把。
(3)严禁用溜坡或明火引燃等非正常方式起动。
(4)严冬季节,起动前应加热水预温,严禁用明火预热或无水起动。
2.农业机械起步或输出动力,必须在观察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并及时发出信号后方可进行。手扶拖拉机起步时,不准在放松离合器手柄的同时,分离一侧转向手柄。
3.拖拉机倒车时,驾驶员应鸣号、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倒车。挂接农具时,不准站在农具挂接点的前方。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听从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2)通过设有道口信号的铁路道口时,要遵守道口信号的规定;
(3)遇有道口无信号或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准在道口停留、倒车、超车、掉车。
5.拖拉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在冰雪和泥泞路上行驶时,不准急转弯;同方向行驶的机车,后车与前车要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6.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过漫水路、漫水桥、小河、洼塘时,须察明水情和河床的坚实性,确认安全方可通过。
7.拖拉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在坡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上下坡途中不准换档;
(2)下坡时,不准将发动机熄火、空档滑行;
(3)手扶、履带式拖拉机在下陡坡转向时,要注意反向操作,防止走偏或自动转弯;
(4)不准曲线行驶、急转弯和掉头。
8.收割机的安全使用:
(1)收割机科技含量高,要求驾驶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水平,看懂弄懂收割机的使用说明,再经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收割机。
(2)驾驶收割机时,严禁着肥大、没有扣好的工作服,以免工作中衣服被收割机的运动部分缠住,发生意外;严禁穿拖鞋驾驶收割机,以免作业中鞋子打滑,造成操作失灵或发生跌伤。
(3)收割机起动前,应严格检查有关部位,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起动时,须将变速杆、割台、脱粒离合器、卸粮离合器等放在空档或分离位置,以免引起机械损坏或人身伤害。
(4)清理缠草,排除堵塞,调整、保养、维修收割机时,必须使发动机熄火,熄火后,需要转动皮带轮时,必须由专人进行,以防发生事故。
(5)坡地作业小心谨慎,坡度过大、地形复杂不易收割时,严禁收割,以防翻车。
(6)收割机工作中要熄火加油并远离火种,溢出油迹及时擦净;夜间工作,严禁用明火,查看油箱存油情况,以防发生火灾或烧伤人员。
(7)收割机工作中补充加水时,要严格注意水温情况,以防打开水箱盖时蒸汽烫人。
(8)收割机卸粮时,严禁用手或铁器助推粮食,以防发生机械和人身事故。
(9)收割机行驶、倒车、转向时,应密切注意其它人员及电线、水沟、门楼、桥洞等障碍,以防碰撞。地块转移时,应锁定割台,防止因液压失灵而掉落。
(10)公路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经过集镇、农村或人口、车辆密集区,应小心驾驶,必要时,随车人员配合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