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制度
日期: 2012-04-08  来源:九台市农机局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满足党员合理的个性化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活动,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依申请公开是指各级党组织依据广大党员的申请,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党务信息的活动。
2、申请人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符合党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
(2)申请按照逐级申请的方式进行,由党员所属党支部给予答复,答复未果或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申请;
(3)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当表述清楚、明确。
3、申请人可采用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党组织申领、填写《党务公开工作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直接递送等方式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
4、申请人所在党组织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给予答复:
(1)应当全部公开的,给予全部答复。
(2)可以部分公开的,部分答复。对不宜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不宜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3)属于党和国家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内容,或者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各级党组织已经主动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应给予解释说明答复。
(4)答复时应当说明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间,适用的有关保密规定的期限和内容。
(5)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它正当理由,党组织可以将公开的决定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是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延期的理由及延长后的期限答复申请人。
5、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党员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投诉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或者不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