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机者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
生产经营组织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到农机服务中心提出购机申请。
二、购机者把所购机具提到指定地点并携带以上相关材料等手续到农机服务中心三楼进行身份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身份审核人员在购机发票上加盖“身份已审核”专用章。
三、身份审核结束后机具核验人员进行票证、人机等信息的核对,
并对购机价格进行询问,实际购买价格要与发票金额相符。核对无误
后由核验人员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确认单》,然后购机者到楼下等待核验人员拍摄人机合影、拓印号码、铭牌拍照和机具核验。
四、机具核验通过后,购机者本人或法人持相关材料输打《农机
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和铭牌照片。
五、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只需要购机者持以
上身份审核所需的相关材料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即可直接输打《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和铭牌照片。
六、资金申请表及铭牌照片输出后,购机者在购机者承诺栏签字
按手印,然后由财政部门和农机部门审核人员在资金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相关手续由县财政局和农机局留存,整个补贴办理过程结束。
注:补贴全过程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3张,购机发票复印件2张,银行卡复印件2张。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2张(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需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2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