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做好补贴政策宣传,更加公开透明地实施补贴政策,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良好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的原则
1、农机化主管部门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补贴实施过程各环节的重要信息及时公开,便于社会监督。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影响面广、社会效应明显,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应及时主动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
1、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重点公开政策的新变化和新特点、补贴资金规模、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结算方式等。
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实施进度。
4、农机购置补贴受益对象信息。重点公开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购置机型、生产厂家、补贴机具数量及补贴额等。
5、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三、信息公开的方式
1、农机补贴信息公开设专门的信息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2015-2017年澳门皇冠体育_皇冠体育app@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要求需要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公开,并且要保证公开与公示的时间和频次。
2、充分利用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宣传工作,扩大农机补贴覆盖面,不留死角。
3、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面内容要由主要领导审阅后方可公开,确保正确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4、方式、多渠道公开。一是利用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策及内容;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和宣传农机补贴政策;三是结合农机相关工作走村入户向农户宣传补贴政策等,力争做到购机补贴政策家户喻晓。
四、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
1、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公开本部门工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
2、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应明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承办机构和责任人,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农机购置补贴全过程。
3、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增强时效性。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应每月至少公布1次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有关信息;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农机信息网站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4、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发布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