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市100个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现状,切实解决其制约发展瓶颈障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成效明显
总体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成效显著。
一是经营主体规模快速扩张。装备结构持续优化,基础设施持续改善,采取统一采购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规范操作规程等方式带动农民发展合作经营,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增强。梨树县高家村棚膜园区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生产的科技优势、市场的集聚优势、服务的配套优势,带动区域棚膜蔬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抗御市场风险能力逐渐提高。积极应对畜牧养殖业不景气的发展形势,努力调整养殖周期,科学发展适销对路养殖产品,配套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使牧业小区逐渐向规范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迈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融资难问题突出。多数主体单位积累的资金大部分都用在基础设施投入上,用来流转土地、支付土地租金基本全靠银信贷款、民间借贷来维持,且有些合作社的农机具、棚室蔬菜园区的大棚等不具备抵押担保资格,无法获得银信部门贷款支持。
二是生产建设用地困难。发展空间狭小、用地困难,不能满足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生产和发展需要;田间道路狭窄等路况因素的限制,影响农机设施正常通行和作业,亟需进行统筹规划,作业条件亟待改善。
三是人员素质总体较低。突出地表现在运行管理不够规范、不能接受和应用先进生产技术、缺乏市场预期分析判断能力等诸多方面,经营主体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四是发展环境还不优。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农业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不高,扶贫开发资金资产受到政策性限制,制约了农村的资源资产参与合作经营。
三、推进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发展壮大。引导各县(市)区政府,整合农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百户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扶持力度,重点集成棚室园区建设、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新型农机装备主体建设、标准化规模牧业小区建设、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政策资金,鼓励采取直接补贴、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创新“政银保担”运作模式,支持扶贫开发资金资产入股,着力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机械化、设施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提高成员素质。把培训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点,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推广先进地区、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组织举办棚室蔬菜、农机服务、品牌建设、牧业养殖等远程培训班,组织参加中国秸秆产业博览会、长春农博会、中国农交会等活动,依托全市农业机械化协会、全市生猪产业发展联盟,加强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发展创造新的机遇。
三是实施规范管理,推动健康发展。着力抓好新型经营主体的“四化”建设,即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和经营规模化,指导、帮助新型主体建立完善成员管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各项章程制度,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开展产品认证,引导新型主体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鼓励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以合作或联合为纽带,扩大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引导发展合作联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四是创建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发展。积极组织100个主体单位开展国家和省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活动,突出抓好示范经营主体跟踪监测和年度考核,对经营管理不善等丧失示范带动作用的,及时取缔荣誉称号。通过示范典型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引领、带动新型主体健康快速发展。(四平日报 孙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