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尧都区无人机植保飞防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2021年无人植保机试验示范项目建设任务书》, 山西省尧都区无人机植保飞防试验示范项目从2021年10月份开始实施,于2022年6月份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根据九荣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尧都区农机中心于6月22日开展项目验收,验收组对无人机植保示范面积1000余亩进行入户核实,核实内容包括农户姓名、作业面积、作业效果和是否收费等情况,并对九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资料、支出票据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对照尧都区项目实施方案,经自查验收合格,尧都区农机中心于6月28日向临汾市农机中心提交项目验收申请。7月6日市级项目组成员进行无人机植保飞防项目检查验收,比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表”,详细审查了有关项目资料和数据,向九荣农机专业合作社询问了有关项目作业和实施情况,市验收组对尧都区无人机植保飞防试验示范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尧都区无人机植保飞防技术推广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