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农业机械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践》在农村工作通讯2022第12期上刊发,作为全国典型供各地学习借鉴。2021年以来,在部农机化司的指导下,浙江作为课题重点省份,提早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率先全国完成农业机械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搭建指标体系框架。成立课题研究组,通过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开展评价调研,充分听取各地、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完成各项指标的设置和验证,形成《浙江省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在部农机化司的视频推进会上,司一级巡视员李安宁点评浙江省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很有特色,对农机化工作有引领性和指导性”。
发布指标体系试行版。去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农机化综合评价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在听取工作汇报、审阅相关资料、研究讨论后,对浙江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年12月正式发布《浙江省2020年度农机化综合评价报告》,并将评价指标体系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1000分制),占比5分。同时形成相关专报材料报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冀名峰司长作出“加强省际之间工作交流,把这项工作的整体水平带上去”的批示。
推动指标体系迭代升级。根据2021年试行版的评价情况,及时研究制定2022年工作计划,提出新增调整部分指标和内容、优化完善指标测算方法,进一步提升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今年6月份,部农机化司组织召开视频对接会,与会专家专题交流、讨论研究了浙江省农机化综合评价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