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双强”行动要求,解决农业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探索金融支农惠农新举措,全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和农商银行联合制定《路桥区农机具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路桥农商银行将按照该管理办法规定,向路桥区农业主体发放以自有农机具作抵押担保的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贷款利率为同档次LPR加65点执行(约为4.35%),同时路桥区将结合“共富粮农待”贷款返息政策,预估农业主体最终只需要按照2%的利率支付贷款利息,极大地减轻了农业主体购置农机、从事农业生产的资金负担,提高农业主体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目前已有6个农业主体联系路桥区农机总站,计划办理农机具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