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机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机学会共同举办以“稳粮保供,提质护农”为主题的2022年江苏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发布2021年江苏省级农机质量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对象为2019年在江苏省境内销售、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用户。共调查10家轮式拖拉机企业生产的10个型号的产品,涉及300个用户。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方法进行,由用户对其使用的产品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等四项内容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调查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取证后确认,得出不同用户对该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调查指标的单项满意度分值。在此基础上,调查人员按评价方法计算得出相应型号产品的单项满意度指数、综合满意度指数以及本次调查的总体满意度指数。满意度评价分5档:90~100分(含90)为“满意”、75~90分(含75)为“较满意”、60~75分(含60)为“一般”、40~59分(含40)为“较差”、40分以下为“差”。
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所调查的轮式拖拉机的总体满意度指数为91.83分,属于“满意”档次。综合评价为“较满意”及以上的机型占被调查机型的100%,反映出用户对本次调查产品的总体评价较好。“三性一状况”四项调查内容总体满意度指数分别为:安全性94.29分、适用性93.9分、可靠性89.63分、售后服务状况89.43分,安全性评分最高,售后服务状况评分最低。75%的用户表示下次还会购买同一企业的产品。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满意度指数详见下表。
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满意度指数评分表
针对本次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向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一对一发送整改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要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诚信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整改期3个月,整改结果由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确认。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标志使用情况及产品一致性的监督管理要求,组织督导企业按时做好整改工作。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