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全面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着力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全年未发生农机事故,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
福清市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成员、农机中心主任分管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执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人做、不脱节,杜绝监管漏洞。
二、强化源头管理,夯实农机安全监管基础
一是执行规定规范,加强农机牌证管理。严格按照部两个规定、两个规范及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牌证核发、检验考试等工作,坚决杜绝给多功能拖拉机上牌,坚决杜绝使用多功能拖拉机作为考试机,全面实施“亮尾工程”,2021年免费粘贴安全反光标识969台,严格把好源头安全关。二是推行便民措施,靠前服务办理业务。在交通便利的城乡结合部设立“农机监理便民服务点”,每周二、周四联合保险等相关单位“一站式”集中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年检等业务;不定期开展实地检验、办理牌证,送牌送证到机主;推行预约服务、告知提醒服务,施行牌证管理告知承诺制,着力提高“三率”水平。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完善监理档案。加强牌证信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与台帐。2021年检验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750多台;拖拉机上牌25台、联合收割机上牌22台;换发拖拉机驾驶证88本,注销驾驶证186本,拖拉机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三、强化隐患治理,加强农机安全风险防范
(一)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治
一是持续开展摸底排查。组织开展对省内多功能拖拉机与外挂变型拖拉机摸底排查,梳理出逾期未报废多能拖拉机与外挂变型拖拉机,定期抄送市道安办和公安交警。二是加快存量多功能拖拉机清零进度。制定多功能拖拉机清零计划,开展农机报废补贴,通过短信、信函告知等方式,告知每位机主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使用年限超过9年的多功能拖拉机及时公告注销。2021年共公告注销266台,办理多功能拖拉机报废补贴25台,补贴13.06万元;多功能拖拉机存量降至408台。三是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福清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两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落实每月至少2次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要求,不定期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予以强制报废。2021年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4次,共查处违法拖拉机34台次,当场强制报废多功能拖拉机5台。
(二)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与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农机综合执法与安全监管人员深入重点农机作业区域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上牌、未检验、机具安全装置不全与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2021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20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和茶果园等场所120家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327台次,发现一般隐患23项,已全部整改,未发现重大隐患。对全市共10家农机合作社全覆盖检查,指导完善建立各项制度与台账档案,督促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强机具使用前安全检查与警示提醒;督促、指导、帮助合作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机安全防范意识
福清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宣传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做到通俗易懂接地气、醒目易记效果好,力争做到机具上有安全警示,手中有安全使用资料,手机上有安全信息,路边有安全警示标语,村内有安全学习材料,扎实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使用、事故防范等宣传教育。主要做法有:一是深入农村一线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根据农时季节与农机作业特点与存在的不同风险点,有针对性的持续开展“五进”宣传。二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2021年6月16日,省、市、县、镇四级联合在城头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10月份分别在沙浦、镜洋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15份,发放宣传品213份。三是适时开展农机安全警示提醒。在防汛防台、恶劣天气、与重要会议、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给机手点对点发送安全警示提醒。四是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向机手宣传解读《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管》两厅文件,重点宣传严厉查处多功能拖拉机违法载人与达到报废年限继续使用等违法行为;发送拖拉机(含多功能拖拉机)报废补贴条件、标准、要求及回收企业相关信息,动员引导主动办理报废手续。五是开展厝边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福清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交警开展《厝边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依托融媒体,用方言+普通话宣讲交通法规与安全常识,评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提醒,宣讲范围覆盖全市24个镇街;2021年,宣讲68场次,服务群众8000余人次。六是利用机身开展警示提醒。在拖拉机两侧喷写“严禁违法载人”“严禁超速超载”“谨慎安全驾驶”等警示语745台,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与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机具上粘贴安全警示不干胶。七是开展视频宣传与培训教育。开展农机安全警示视频教育91次,放映农机安全警示教育片462片次。八是宣传普及农机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八个一”活动,广泛普及部两个规定两个规范等相关农机安全法律法规。2021年共分发宣传手册、一封信、明白纸等各类安全宣传材料8716份,张贴宣传标语、挂图等832幅,发送短信22339条。
五、深化创建活动,提高安全综合监管成效
一是争取市政府重视与支持,2021年福清市财政拨付资金20万元,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拨款5万元,投入保障“平安农机”创建。二是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作,目前有10个镇87个村正有序推进创建工作。三是推动设立“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四是协调指导镇村农机管理与宣传工作,并完善建立各类台账档案。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农机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落实岗位安全监管责任,福清市保障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各2名的岗位人数要求;做到农机牌证核发、检验考试、监督执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平安农机”创建等工作的责任机构、责任人及职责“三个明确”。二是开展岗位知识技能培训,对新进的干部培训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三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落实监理服务制度与各项业务工作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四是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报告时效与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