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农机局
农安县县委、县政府对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非常重视,为确保示范区建设落实到位,收到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县委书记张焕秋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李忠斌县长亲自抓,成立了由主管农业工作的朱峻书记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农机局长、财政局长、农办主任组成。研究制定了《农安县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户推选工作方案》。方案中确定了工作指导思想,推选原则。我们确定的原则是,农机大户必须为人诚实,遵纪守法,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乐于帮助和带动周围农户使用新型农业机械、新技术,积极参加各类农机实用技术培训,有一定的机械化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能支持配合做好技术推广与示范工作,积极传授依托农机化作业的技术与致富经验。尤其是农机大户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把这一条件当作是否入选的否决条件。
在确定了推选原则和推选办法之后,2007年9月29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农机化示范户推选工作专题会议,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村、社,让农民了解和理解建设全程农机化示范区精神实质和应该发挥的作用,动员有一定经营基础和经济能力的农机大户积极参与。我们确定了六项示范户的推选标准:
1、产粮大乡镇;
2、农机化基础较好的乡镇;
3、各级领导重视,农民对机械化认识程度高的乡镇;
4、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同等条件下优先;
5、交通便利,以利于农机化示范推广的乡镇;
6、自筹能力较强的农机大户。
我们的工作程序是由农机大户到村委会报名,村委会上报到乡(镇)农机站,乡(镇)农机站按照标准经过初审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确定初选农机大户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农机局,农机局按照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审核,全县确定68户为考核对象,上报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经过严格筛选,确定38户为考核对象。在考核时,按照《农安县拟建农机大户推选基本条件评分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8项,第一农机具数量为2台套,分值20分,每增加1台套加5分。第二农机具原值15万元,分值20分,每增加1万元加1分。耕种面积30公顷,分值10分。自筹资金能力20分,从业经验10分,群众基础5分,建设热情5分,乡(镇)、村意见10分。
按照推选标准,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3个考核组对全县38个基本符合条件的农机大户进行考核,考核时填写《拟建设农机大户基本情况表》把所有要求的情况必须填写清楚。第一轮考核后,基本上确定了33户为农机大户,3个考核组将考核情况汇总后,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认为,分3个组考核,可能掌握的标准不一致,决定由农机局长、财政局长、农办主任组成一个考核组,对全县已初步确认的33个农机大户进行统一重新考核,再一次考核后,确定25个农机大户。2007年10月21日对25个农机大户在全县各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我们组织农机大户签订协议书,协议条款是:
1、乙方按全县农机化示范区场库棚建设统一标准,建设场库棚。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报请县财政局,经县财政局批准后,给予乙方补助8万元建设费。
2、乙方将购置农机具应交款交到甲方单独开设账户,到指定供应商采购农机具。
3、乙方保证完成2000亩——4000亩玉米全程机械化生产作业,以起到示范推广作用。
4、为建设全程农机化示范区购置的农机具5年内不得转卖、报废。否则,由县农机局、财政局、公安局追究法律经济责任,返回变卖所得并没收所卖农机具,归县财政所有。同时由甲方处以乙方所卖农机具原值等值罚款。
5、为确保此项目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效益,每个农机大户在填写项目建设需求及资金预算表后,按乙方应支付的资金总额,先行缴纳10%的保证金交给甲方。否则视为放弃。
在签订协议时,有3个农机大户考虑到自筹资金有问题,自动退出。最后,全县确定了21个农机大户,1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这些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建设全程农机化示范区上购置各种农机具290台,其中履带式拖拉机10台,轮式拖拉机102台,耕种机械128台,收获机械50台,购置机具总金额2100万元,其中国家补贴金额1050万元,到2008年3月末,全县农机示范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购机款已交940万元,占应交款90%。为落实好这个项目,我们每天都与农机大户和经销商沟通,尽快把农机大户的农机具落实到位,保证春耕生产能使用上。在4月10日前,拖拉机和农机具全部提完,在春耕生产中发挥了作用。烧锅镇齐心村农机大户王立军从整地开始,到现在翻地680亩,旋耕、起垅、施肥复式作业4900亩,现在还在继续进行整地作业。前岗乡永德村农机大户李忠余,翻地2250亩,旋耕3000亩,现在已转入春播。
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是一个新的项目,我们在工作中按照省农机局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切工作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扎实安排,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按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项目评审组,技术服务组。坚决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工作程序,把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真正发挥效果,起到示范推动作用。农机大户在提车和农机具时,我们农机局必须有人到经销商处,给经销商开提车证明,并要求农机大户在所提的农机具前照相,存档保存,同时要在机具明显位置喷涂“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购置机具”字样,到农机监理站落籍,确保机具不流失。保证示范区建设真正收到实效,为今后的示范区建设起到示范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