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轮拖拉机和植物保护机械将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2006-08)
小四轮拖拉机和植物保护机械将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2006-08)
日期: 2006-08-17  来源:摘自《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公告,将对以单缸柴油机或 25 马力及以下多缸柴油机为动力的轮式拖拉机和植物保护机械等农机产品实施CCC认证。其中植物保护机械中的背负式喷雾机(器)、 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已于2003年8月1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公告称,自2008年5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农机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6年12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