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效率,贯彻落实政策要求,保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持续高效开展,按照《永吉县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永吉县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规定,完成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成立由永吉县农业局副局长牵头,与财政局共同组成的验收检查小组,针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具体验收工作。
2017年12月21日,秸秆验收检查组由农业局副局长白云贵带队,积极深入到永吉县北大湖镇小屯村进行秸秆饲料化利用验收检查工作,验收组成员克服凛冽的寒风、皑皑的白雪,坚持赶赴一线查看秸秆综合利用情况,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永吉县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要求的相关材料,养牛规模、场地面积、机器设备、人员组成以及针对进行秸秆收集整理的耕地开展实地面积测量(GPS定位)等事项,通过细致地检查,完成了282.6亩秸秆饲料化利用耕地的验收工作。
通过北大湖镇的验收工作,规范了永吉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标准,树立了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模式,夯实了秸秆验收工作基础,为下阶段秸秆综合利用验收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下一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开展秸秆验收检查工作,增加了与养殖户深入沟通的机会,全面了解了养殖户的具体情况,掌握了各个养殖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与困难,为2018年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细则的制定提供了有效建议。同时,与养殖户负责人进行了详细地交谈之后,阐述了秸秆综合利用的发展趋势,提高了养殖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了养殖人员投入到农业项目建设中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