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上午9点30分,公主岭市农机局召开了《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解读会,24个街道、乡镇站的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会上党委书记辛敏生作了重要讲话,农机科长王中军宣读了《2016年公主岭市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
参会人员一是对农机装备建设有了新认识,对选配玉米籽粒直脱联合收获机和烘干机的,可以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进行装备建设,并给予优先扶持。二是清楚了机具库棚建设、建设规模的标准,机具库棚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旱田经营耕地面积应在1500亩以上,水田的经营耕地面积应在1200亩以上。旱田经营耕地面积1500亩-50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250万元;经营耕地面积5000亩以上的,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450万元。水田经营耕地面积1200亩-45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250万元;经营耕地面积4500亩以上的,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不超过450万元。三是了解了建设资金的投入比例,总体上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省级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包括地方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方式)3∶3∶4的投入比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的银行贷款(含融资租赁)利息和担保费用,符合省级专项扶持农民合作社资金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补贴。机具库棚建设资金:采取自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定额补助的办法,先建后补。
会议要求,各街道、乡镇严格按照按照方案要求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生产发展需要自愿建设,政府进行政策性引导和资金扶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规范一个。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组织管理优势,引导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农机化生产和耕地、劳动、技术和资金等要素合作,依法领办创办机械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