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船营区大绥河镇永新村农民宋波正忙着收拾地里的苞米秆。说这话时,他刚开着小四轮拖拉机拉着一车苞米秆回到家里。
宋波家的这台小四轮拖拉机是他在2003年购买的,共花了1万多元。他家也是村里最早拥有农机的普通农家。“当时,还没有购机补贴这一说。”宋波说。宋波家共有7垧地,孩子在外,耕作时,几乎全靠他们两口子。有时实在忙不过来时,偶尔也雇个把人帮忙。在他家还有一台旋耕机和三个手提式玉米播种器。宋波笑道:“要是没有这些机器,干活儿就得‘麻爪儿’!”从宋波购买第一台农机开始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永兴村80%以上的人家都有了拖拉机等。谈起这些,宋波无限感慨:“不像早些年。现在大家都看明白了。有了机器,干活几省时省工省钱少挨累,谁还不动心?”
说起吉林市农机化的推进,还得从2005年算起。市农委农业机械管理处(简称农机处)是我市农机化的具体推进单位。处长丁月梅认为,2004年11月1日国家《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农机化的发展进入依法促进的轨道。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市农机化发展驶上了高速路。据统计,2005年至2014年期间,中央和省财政其计投入吉林市购机补贴资金5.36亿元,共拉动农民投入购买农机资金达12.5亿元,补贴各类机具112 .842万台套,受益人数达到了10余万人,有力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机化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