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业部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机发[2008]1号)以来,全州各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在充分认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的重要意义基础上,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扎实开展了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投诉监督管理工作。仅2013年全年,全州共受理了投诉114件(其中涉及3名用户以上的多人投诉为30件),涉及16家经销商、52家生产企业。其中拖拉机有关投诉有71件、插秧机为4件、联合收割机为34件(大部分为玉米联合收获机械)、其他农业机械产品为5件。其大部分为涉及产品质量的投诉,10%左右为涉及售后服务的投诉和作业质量投诉,挽回损失125.7万元。今后,州及各县(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为掌握补贴农机产品质量信息,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为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