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消协共接到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46.4万件,比上年减少1.8%,主要集中在农用机械、家电、手机等领域。去年,消协受理农机具投诉8523件,比上年增长10.8%。
今年“3·15”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各省消协组织选出2005年侵害消费者安全健康权益的十大投诉案件。这些案件侵权严重、典型性强,对经营者、消费者和全社会都具有警示作用。农用车刹车失灵死伤案作为十大案件之一也被点评。案例如下:
2005年4月23日,贵州省威宁县消费者协会受理了一起农用三轮运输车因“刹车失灵”致一死二伤案。2005年2月25日,车主郑廷福在威宁县农机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马”牌农用三轮运输车,该车生产厂家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同年4月9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刹车失灵问题,经厂家维修部检查,系该车左面刹车鼓损坏,因在包修期内,厂家维修部对该车作换件处理(有维修记录)。4月21日,郑廷福驾车从结里乡返回金钟乡途中,因该三轮车右面刹车鼓爆裂,致货厢与底盘分离30米,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二伤(其中车主郑廷福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向威宁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认为该农用车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赔偿。2005年5月9日,经县消协组织县农机公司、生产厂家及死者家属三方进行调解,根据《消法》有关规定,由生产厂家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家属有关费用共计46000元,并由三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书》。
点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道路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农村运输业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用三轮运输车作为与我国农村经济水平相适应的新型机动运输车辆,不仅结构简单,操作简便,价格低廉,而且可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深受农民的喜爱,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应用十分广泛。但是农用三轮运输车在给农民的交通运输带来便利的同时,无形中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因此农民在选择和使用农用三轮运输车时,要始终将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农用三轮运输车的生产商也该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每一件产品质量都达到要求,没有缺陷,为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