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是将作物秸秆、牧草或饲料进行铡切,使其变成牲畜适口性较好饲料的一种加工机械,它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等特点。由于它的铡切功能提高了饲草料的适口性和利用率,而且大大降低了使用者的劳动强度,因此,极受从事养牛、养羊、养猪等农户的欢迎。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区养殖业得到迅速发展。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市场走俏,生产企业也相应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生产企业大约200多家,其中主要生产企业约70家,主要分布在河北、内蒙古、辽宁、云南、四川、河南、山东等地,其产品年产销量约100万台,其生产企业大多是小型企业。企业性质有国营、集体、私营企业等。
对铡草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必要性
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的改善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逐步进入农村家庭,以替代传统的手工铡切方式。但是,由于一些生产者的粗制滥造,部分产品安全问题突出,其主要问题反映在一些生产企业对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国家强制性标准不执行或执行的不彻底,产品满足不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据国家牧机质检中心反映,2000、2001、2002年连续3次对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实施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73.7%、56.0%和65.0%,不合格产品的共性是安全性问题。安全性主要表现在:喂入口防护罩尺寸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运转部件无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罩不符合要求;喂入机构缺少应有的喂入辊或离合器;产品动刀、定刀紧固螺栓未达到国家8.8级高强度螺栓的要求;产品的危险部位或主要部位无相应的警示标志。因而使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变成了“切手机、吃人机”,给农民带来了很大伤害和痛苦,给家庭和社会增加很大的负担。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设计先天不足,给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埋下了隐患。
2001年第4季度国家监督抽查辽宁、山东、北京、内蒙古等9个铡草机产品主产区的25家企业的25种产品,抽查企业占据了全国铡草机主要生产企业的40%,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56%,11种产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均为设计制造的安全性先天不足,没有设计安全防护装置,达不到强制性标准中规定的安全性能指标的要求;2000年国家监督抽查19个企业的19个型号的铡草机,抽样不合格率为26.3%,反映的问题是在设计时对安全防护问题考虑不够;据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2002年7月反映,北京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查1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8种型号的铡草机,合格的2种,抽样合格率仅为25%。最突出的问题是防护装置不合格或不完善。有的生产企业生产的铡草机没有喂入辊和离合器等,以低廉价格在市场销售,给使用者埋下了不安全的隐患。
2、产品无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装置,达不到强标的规定,使铡草机成为“切手机”。
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的危险部位无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装置。2002年第四季度国家监督抽查40种产品,有9种产品此项不合格,占抽查产品总数的22.5%,占不合格产品数的64.3%。调查组于2003年3月4日深入到北京市延庆县,对铡草机事故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多起事故案例。延庆镇百眼泉村张合,花900多元买了一台航天牌ZT-180型家用滚筒式铡草机,2000年大年初二,在铡切玉米秸秆时,发生事故,右手断了三个手指。在我们调查前几天,其子使用时,又多次出现险情,所幸未成事故。经调查核实,该产品系河南荥阳市生产,其机器上无生产日期、无转向标志、无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在现场,调查组对机器进行测量:喂入台外端至刀辊尺寸仅为350mm,小于GB 10395.1规定的850mm;喂入口上端护罩外缘至刀辊尺寸仅为150mm,小于GB 10395.1规定的450mm;外露的传动齿轮和三角皮带轮无防护罩。事故发生后,张合为治疗伤病,奶牛卖掉了,老人的劳动能力几乎全部丧失。
3、生产水平落后,粗制滥造。
一些不具备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的企业或个体户一哄而起,在没有标准、图纸和检验手段的情况下,仿制甚至拼装一些伪劣产品投入市场,致使铡草机伤人事故时有发生。调查组在四川省农机鉴定站了解到,目前在云、贵、川广大农民使用的一种青饲料切碎机,是制造质量低劣、安全性能极差的产品。一些不法生产者利用废旧的汽油桶为机架,将一台电机直联在旋转刀上,转速高达2950转/分,喂料板长度只有150mm,(国家强制性标准最低要求450mm)且切刀完全裸露,没有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这种青饲料切碎机以100—200元的低价卖给农民,由此造成大量的伤人事故,仅四川眉山县就高达几十起。调查组在重庆开县看到,一些企业生产条件极其简陋,主要加工设备就是一台切割机和一台电焊机,用材不符合标准要求(机壳铁皮厚度仅0.5mm,机架所使用的角铁仅1 mm厚),主要的动力设备也是废旧电机。现场存放的100多台成品和半成品切碎机,存在着严重事故隐患。另据了解,1997—1998年在云南地区的蒙自、大姚、曲靖等地,由于利益的驱使,一些铡草(切碎)机的个体户自行仿制、自制自销,形成了“地下”家庭作坊式生产。他们以很低的价格出售其产品,而当地农民由于缺乏安全知识,又图价格便宜,购买其产品的农民较多,造成的危害极大,仅楚雄市某个乡被此类铡草机切掉手指的就有2000多只手。在云南发生的铡草机变成“切手机”事件,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里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市场与消费报》记者报道四川省乐山农村青饲料切碎机切手事件,至少造成1000多只手受到严重伤害,切掉的手指可用箩筐装,令人惊心动魄、触目惊心,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了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对这些企业这些产品,真是到了非彻底整治不可的时候了。
铡草机安全问题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
时隔数年,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切手事件,不仅没有制止住,反而愈演愈烈。究其根本原因:一是不少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意识淡薄,不懂技术,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为追求利润,将一些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简化,其尺寸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二是设计不合理,结构过于简单,没有必备的喂入机构,在喂料状态下,物料受力不合理,几乎没有往切刀处的输送力,容易造成送料不畅,使用者不自觉地用手输送物料,人手接触高速旋转的刀片,造成安全事故发生;三是不少生产企业,特别是一些土法上马的小作坊式企业占较大比例,大多数是无产品标准和图样,生产条件差,设备简陋,人员技术素质低下,管理水平低,无任何检测手段;四是农民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缺乏安全知识,识别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质量的能力较低,加之一些农民购买产品时图便宜,使劣质产品仍有市场;五是有关部门对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查处力度不够,使生产企业钻了空子,伪劣产品屡禁不止。
笔者认为,安全性能差的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不仅给农民的利益和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损害了产品质量较高、信誉较好的农机生产企业的声誉,严重的时候甚至会影响农村的社会安全。因此,尽快推进此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扶优治劣,是十分必要而紧迫的任务。
铡草机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可行性
笔者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对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实行强制性认证的条件已经具备。
1、铡草机(饲草粉 碎机、青饲料切碎机)有一套国家强制性标准,如GB10395.1--200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一部分 总则》、GB10396—1999《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GB 7681—97《铡草机安全技术要求》、JB 6938—1997《饲草粉碎机安全要求》等这些强制性标准是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产品检验的技术依据。
2、有一批获得国家认可资格的农机检验机构。这些检验机构,如国家牧业机械质检中心、国家农机具质检中心等,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为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了技术检验力量的保障。
3、业内认为,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生产企业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工作是可以达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按照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要求,铡草机(饲草粉碎机、青饲料切碎机)产品主要存在的是设计上忽视产品安全性,特别是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产品粗制滥造,无警告标志,达不到国家强标规定等,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但只要政府加大管理力度,提出明确要求,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使企业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认真整改,那么至少有80%的企业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是可以达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北京东方凯姆质量认证中心 李 伟 )
(信息来源:摘自2005年第3期《农机质量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