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部贯彻1号文件的意见要求,本着立足农牧机,服务农牧业,富裕农牧民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研究确定了2005年农机部门为农牧民办理的8件实事。具体概括为: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粮食生产机械化适用技术推广、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农牧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牧机跨区作业、搞好农牧机安全生产服务、农机劳动力技术培训、农机化信息服务。